各学院: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而学生评教是学校及时有效掌握课堂教学情况,改进课堂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taptap点点入口关于印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闽院教〔2023〕31号要求,将举行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本学期采用超星智慧一体化平台进行学生结果性评价,评价时间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5日。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本学期评价包含教师评学、教师评教材、学生评教材和学生结果性评价。
二、评价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含公选课)及规定教材的评价。
三、评价对象
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四、评价方式
(一)线上评价:超星智慧一体化平台。
(二)线下评价:随机抽取若干门课程进行线下评价。
五、评价时间
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5日
六、组织与实施
(一)学生评教的终结性评价分数或排名将作为教师教学年度工作考核、教师教学聘期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及各类评先评优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因系统设置,课程参评率低于30%的评教数据将无法显示,请确保每门课程参评率均在30%以上,并按学校规定不低于70%。
(三)为保证评教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开展,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组织工作,特别是新的质量保障平台的使用,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学生信息员)负责师生评教的宣传、动员,提醒和组织本单位教师、本班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进行评教和评学,评价结束请确保评价结果成功提交,避免不评、漏评、不认真评价等现象。
(四)参与教学质量评价是每位师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学校非常重视个人评价结果保密,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查询到个人评价结果,请严肃对待评教,认真、客观、公正地打分,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不得由他人代评和恶意评教。
(五)请通知本单位师生务必在2026年1月25日前完成本学期学生结果性评价工作。
七、说明
(一)评教系统专门设置,对学生评教结果严格保密,除学生本人外,其他人(包括所有教师)无法查阅学生个人教学评价信息。
(二)遵循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并重的原则,评价指标包含课程思政融合度、课程目标达成度、课程资源支持度、课程活动参与度、课程效果满意度等方面,请同学认真填写。
(三)评教结束后一定要确认提交成功。
(四)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学生信息员及时与本单位教学秘书或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附件:1.taptap点点入口督导评价系统使用手册(教师)
2.taptap点点入口督导评价系统使用手册(学生)
教务处
2026年1月5日
附件1 taptap点点入口督导评价系统使用手册(教师).pdf
附件2 taptap点点入口督导评价系统使用手册(学生).pdf
校教发〔2026〕1号+++taptap点点入口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结果性评价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