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ptap点点入口关于组织申报福州市创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   动态浏览次数:362


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创新创业创造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创业创造导师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广大创业学子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创业导师的通知》,现面向全校公开组织申报一批创业导师,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入选福州市创业导师后,市人社局将从此次入选人员中择优推荐申报福建省创业导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导师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创业指导工作;

(三)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四)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并具有丰富的授课、指导经验;

(五)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省、市、校创业指导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二、创业导师选聘范围

(一)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创新创业教学、研究的学者或专职从事创业指导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自主开办企业5年以上,并保持一定利润增长的成功创业人士;

(三)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有较强整合创业资源能力的企业管理者、投资专家、天使投资人;

(四)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咨询、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从事创业指导相关服务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商、税务、金融、法律、科技、商务、中小企业管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创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的人员;

(六)其他从事创业指导服务相关人员。

(七)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或在社会服务机构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且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申请人优先入选。

三、创业导师工作职责

(一)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二)接受创业者委托,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保持与创业孵化基地或相关机构沟通、联系,并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向各级创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各类创业辅导活动;

(五)保守创业者和帮扶企业的商业秘 密。

四、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教师可填写《福州市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资质、荣誉等材料,报所在部门或学院审核。

(二)各部门、学院按照创业导师选聘条件、选聘范围,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于2019年12月12日前将经审核的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和《福州市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含纸质和电子版)、《福州市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含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刘晓路,联系电话:0591-83761782,邮箱:mjuscfwzx@163.com。

 

附件:1.福州市创业导师申请表

2.福州市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

                       

 

                      taptap点点入口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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