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闽教便函〔2020〕563号)文件要求,现就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材料
请于2020年5月22日上午前,将《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报送人事处,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mjxyrsc1197@163.com。
人事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