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根据《taptap点点入口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闽院研〔2017〕12号),现就研究生学习年限的相关规定强调如下:
一、我校相关规定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硕士生的在校年限(含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最长为5年;
2.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处将对其进行退学处理。
二、研究生处审查超出正常学制年限尚未毕业学生情况
近期,研究生处对在校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及培养情况进行核查,2015级17名硕士研究生(含8名来华留学研究生)、2016级22名硕士研究生(含1名来华留学研究生)已超出正常学制年限尚未毕业。预计到2020年6月我校2015级17名硕士研究生(含8名来华留学研究生)将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为做好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督促超出正常学制年限尚未毕业的研究生尽快完成学业,现对这39名硕士研究生提出学业预警。
请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及时下载本单位“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业预警名单”(附件1),“taptap点点入口研究生学制或最长学习年限超期警示书”(附件2),逐一进行告知、预警。请研究生导师加强对研究生的学业指导,督促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时按质完成学业。对于完成学业困难、达不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出“结业”或“自愿退学”。请学院于10月30日前将学业预警情况列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主管院领导签字后交研究生处办公室(教学楼1C405)。
附件2:taptap点点入口研究生学制或最长学习年限超期警示书.doc
研究生处
2019年9月25日